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暨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22〕223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按照“三管三必须”“三要管”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结合近期“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深刻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研判安全风险,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全力抓好住房城乡领域的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领域,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一)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一是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暗挖工程等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治闭环处理,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二是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深基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加节顶升、高支模浇筑、建筑物拆除等危大工程原则上春节期间不安排施工。如确需进行危大工程施工的,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报告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并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做到四个“必须”(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旁站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派员到现场抽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业主代表、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三方在场监管,否则不能开工。三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防范。施工等企业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把牢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口,切实做好工地火灾事故预防工作,加强消防施工材料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地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发生。四是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周边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查临近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和临街的建筑工地安全隐患,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特别是消防泵、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防火门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采取措施预防电瓶进屋充电、电动车上楼入户,加强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安全防控,严防爆燃、火灾等事故。各镇街(园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配合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规定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清理消防车道上可移动障碍物。
(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继续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劝导和教育,督促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隐患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清空人员,停止使用,做好隔离警示措施,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三是全力推进工程治理,整治工作重心由实施封存关闭等管理措施向拆除、加固、修缮等工程措施转变,督促产权人采取工程措施进行主动防范。四是强化既有建筑幕墙风险管控。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聚焦重点地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压实房屋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超高层建筑结构安全和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防护。
(四)加强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在企业内部和工地作业、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企业内部实行封闭式管理,防止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二是加强生产和检测设备设施有效性监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设备进行检修时,做好停电、挂警示牌及采取有关安全措施,并在岗位上进行安全监护,杜绝触电或设备意外起动运转伤人事故;作业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三是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混凝土搅拌车尽量避开事故多发时间运行,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不安全交通行为。四是混凝土运输车进入建筑工地,服从工地有关人员指挥,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五是检测机构在工地检测时要注意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作业。
(五)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一是对现场不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进行断电处理,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吊笼应降到底层,塔吊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变幅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严禁吊钩小车停留在工棚上方等危险区域;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二是对于未回填的基坑工程,假期应按规定继续定期进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规定上报。三是工地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对不需使用的出入口、通道等应暂时关闭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施工现场。
三、落实各项措施,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企业承建工程的节后复工检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属地园区、镇街(市一级监督项目报市安监站)复工检查通过后才能全面复工。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加强值班值守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事故预防预警工作,并提前做好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加强对节假日突发事件处置,发生事故灾害和敏感事件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边报告边处置。二是健全应急值守联动处置机制。强化应急演练,落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扎实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扎实做好信息报送,汇总辖区春节期间仍将继续施工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023年1月16日前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吴昭明,联系电话:2298205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春节期间仍将继续施工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清单.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