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贯彻执行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中国住建部部、广东省住建厅、东莞住建局分别于今年4月份连续下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根据文件内容,现将公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从2015年4月1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了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256号】到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粤建电发[2015]8号】再到市住建局下发的专项执法通知【东建质安[2015]54号】,都一致强调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行动,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立即展开质安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完善相关制度,把整个质量安全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把控重点,确保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为迎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我们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防止违法建设行为
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下列情况,防止违法建设行为:
1、工程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
2、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备案等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二)拒绝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各项目要建立严格的材料进退场制度,严把材料检验检测关,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要坚决拒绝使用。
(三)禁止出现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规定:“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各分公司负责人应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关于转包分包的定义,详细了解《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经营过程中应防止在进入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误区;在施工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对项目的财务、工程、合同等管理制度。
(四)防范常见工程实体质量问题
对于工程常见的渗、漏、裂等质量问题,各项目可参照《东莞建工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或依照各自施工经验,未雨绸缪,抢先一步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健康发展
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明确牵头责任人具体落实执行。各项目应积极与公司联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资源,建立工程质安台帐,按时每周或每月填写和上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情况。公司也将与项目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动等协调机制,加大巡查力度,服务与监督于各项目,以促进各项目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检查宽度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请各分公司、项目部充分准备,积极应对,为维护公司与自身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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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5日